一、营业执照
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登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登录建设委员会网站,注册企业账号。
二、填写资料,收集资料,整理文件
可以按照资质等级标准,整理有关的技术人员信息,如一级建筑工程师、二级建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人员等。
人员资料有:
1.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资质证书或者技能证书、职业资质证书;
2.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培训证书;
3.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和证明;
4.现场管理经理的身份证明和岗位证明;
5.主要人员应当申报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提交资质申请
网上信息已经完成并打印出来。企业应当以法人的名义向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区、县建设部门同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
四、现场核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对申请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检查企业的人员、资产和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并在符合条件后出具批准文件。
五、向市政建设管理办公室报告
按照区域管理原则,企业应当将资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该地区的建筑管理部门。区域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初步审查后,应当向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报告。
六、进行公示
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将审批符合条件的材料,并公布属于市批准范围的资质。公布后,经无异议批准,报省建设局备案,等待证书;省级批准范围内的资质为合格申请材料,报送省建设局,经资质批准后等待证书。
七、拿到证书
经批准后,企业应当向建设工程部门办理建筑工程师注册手续。取得注册建筑工程师证书后,企业再取得资质证书。